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更新時間 2022-07-07 10:04:25 閱讀 1018
一、食堂從業人(ren)員必(bi)須(xu)參(can)加每年一次(ci)的(de)健康(kang)體(ti)檢,體(ti)檢合格取得健康(kang)證方可上崗。
二、食堂員工必須先體(ti)檢合格取得健康證,經衛生(sheng)培訓合格方可(ke)上崗。
三、凡患有(you)痢疾、傷(shang)寒(han)、病(bing)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現有礙食品(pin)衛生的病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燙傷、手外傷、咽喉痛等)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查明病因,治療康復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shi)堂經理每(mei)天(tian)要(yao)對(dui)每(mei)位食(shi)堂從業人員做好上崗前檢查(cha),并作好記錄。如(ru)發現有(you)第四條所述有(you)關(guan)人員時要(yao)立(li)即處(chu)理。
六、食堂從業人(ren)員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須(xu)向食堂報告(gao),患者與其他知情健康從業人(ren)員均不得隱瞞。
違反本制度與本條規定的一律(lv)重處。
- 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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